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

     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研究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,部署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作用,确定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、加快铁路建设的政策措施,讨论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(草案)》。  
     会议指出,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错综复杂,要坚持稳中求进、改革创新,按照今年《政府工作报告》确定的任务,进一步创新宏观调控的方式方法,持续推出激发企业活力、有效扩大内需、促进就业创业等既利当前、更惠长远的政策举措,创新财税金融等支持方式,积极应对各种压力、风险和挑战,在促改革、调结构、惠民生协同并进中稳增长,推动我国经济行稳致远。 
     会议认为,小微企业是促创业、保就业、活跃市场的生力军。会议研究了进一步减轻税负、助力小微企业成长的措施,提出将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的上限,由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进一步较大幅度提高,并将政策截止期限延长至2016年底。